尊敬的世界工廠網供應商會員:
《電子商務法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,根據《電子商務法》第十二條的規定: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,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,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。第十五條的規定: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,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、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、屬于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,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。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,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。為貫徹落實國家法律要求、降低網站及站內供應商會員的經營風險,世界工廠網特作出如下通知:
《電子商務法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,根據《電子商務法》第十二條的規定: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,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,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。第十五條的規定: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,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、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、屬于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,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。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,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。為貫徹落實國家法律要求、降低網站及站內供應商會員的經營風險,世界工廠網特作出如下通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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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工廠網
2018年12月12日